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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翻阅一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一页标注有“以上费用 (即煤气开户费:2690元/户、电表开户费:629元/户和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260元/户)均未计入该商品房建造成本”。
根据举报信,“三通”费用总额是:3579元/户×1326户=474.574万元,而这一点正是业主质疑其不合理的焦点。据一吴姓业主介绍,当时(2011年2月)自己的房子购买价是5220元/㎡,市场价是4000元/㎡左右,已远超了市场价一大截。
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监管处处长吴素芳告诉记者,这在省(贵州)里是有法规约定的,如果“三通”已包含在房价里面,那开发商再收取就是不应该的。
此外,《贵州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收排水、电、气、热、道路等各项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颜宇丹律师表示,依据上述法规,开发商已构成违规收费,应给予退还。
阳先生也反映,中铁置业强制收取“三通”费用后未开具发票。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此情况属实,中铁置业将涉嫌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