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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享更多实惠
目前山东省流动人口享受的权利不少,而如果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享受的实惠会更多。
流动人口可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保障;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等。
流动人口如果持居住证,还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等。
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