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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国家临时性油补滞后
南京市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中规定:对政府给予的出租车燃油补贴,按补贴的标准和时限折算为油价,调整当期的启动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成品油价格补贴的下达往往滞后半年至一年,导致在执行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时,当期国家临时性油补往往没有发放到位,与联动机制结合不紧密,后期发放又无法追溯,使这一规定难于操作。
问题三:环保车用汽油进一步提高油价
为改善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南京市已推广使用国IV排放标准车用汽油,2012年4月1日正式执行。国IV排放标准车用汽油价格在现行93号汽油基础上每升提高0.33元, 93号汽油价格为8.25元/升。
问题四:高峰期“打的难”矛盾突出
2005年《关于南京市出租汽车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中规定,运用价格杠杆调整交通峰谷时段消费需求,逐步实行计时计程收费;“双计费”办法待条件具备后再行实施。当前,随着车辆的激增,道路拥堵状况加剧,出于经济性考虑,部分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交通高峰期间放弃营运或选择在主城周边地区营运,导致城区“打的难”的矛盾进一步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