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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发布公告,决定于4月27日下午2点,在栖霞区仙尧路海子口88号栖霞区党校4号楼多功能厅举行南京出租车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并统一公示了22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的姓名及相关信息,以及供听证会参加人员讨论的起步费、“双计费”、返空费等初步方案。
A■初步方案——
起步价变10元,早晚高峰“双计费”
市物价局方面表示,此次提出的一系列调整和完善的初步方案,是经过认真调研形成的,结合了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实际状况,并借鉴了外地城市的做法和经验。
实施运价结构联动
“当燃油价格的变动对出租车燃料成本的影响达到一定程度时,通过调整起步价或车公里租价的方式,疏导价格矛盾,完善出租车运价结构,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办法。”市物价局方面表示,从全国各城市出租汽车看,起步里程中的平均单价和起步里程外的车公里租价的比价关系一般在1至2倍之间。
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的比价关系在1.5倍以内比较合理。当起步里程内平均单价与车公里租价之比小于(或等于)1.5倍时,一元燃油附加费计入起步价;当这一比价超过1.5倍时,并入车公里租价。按目前数据测算,起步价1元相当于车公里租价0.35元,车公里租价增加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车公里租价的增加金额=1元/(测算期12个月内平均运距-起步里程),现车公里租价增加金额=1元/(5.84公里-3公里)=0.35元/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