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也从640元提高到725元。
遗属补助调整为570元
从4月1日开始,对201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或因工死亡人员的三项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从4月1日起,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随城镇“低保”标准作相应调整,由每人每月5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调整后增加的费用,将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