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昨天从温州泰顺县委宣传部获悉,因涉嫌刑事犯罪,除了董事长董顺生3日下午被当地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外,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另有5位董事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不过,这6名高管并非被刑事拘留。
“所谓被‘刑事拘留’,是有关媒体误读。”泰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称。至于究竟采取何种措施,他表示不便透露。同时,该案所涉的民间借贷数额、人数正在统计,还未明确。
据悉,中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5种。
在去年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中,立人集团资金链断裂。董事雷小草当时表示,集团负债约22亿元,大部分为民间借款;直接借钱给企业的债主约1000人,含间接债主在内约2000人。该集团目前资产约70亿元,只是无法变现、缺乏现金周转才出现危机,“两三年后能走出困境。”
根据当时立人集团的重组方案,债权人可选择3种方案:债转股,分期偿债,认购集团子公司待建房产(详见早报2011年11月7日A21版)。 洪周荣告诉早报记者,对立人集团涉及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大体分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企业自救,第二个是政府帮扶,最后司法介入,转入司法程序,主要是因去年12月相关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基本确定立人集团相关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在摸清相关情况后,公安机关对董顺生等6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立人集团的前身是董顺生1998年创办的县育才高中,事发前旗下有36家学校、公司等机构,分布在全国多个省份,经营范围涉及教育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业投资等。洪周荣介绍,去年10月纠纷发生时,县委、县政府在第一时间成立处置办公室、工作组,赴各地对集团实际资产等进行摸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