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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南省政府同意,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160元/月、1050元/月、950元/月、8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11.5元/小时、10元/小时、9.5元/小时、9元/小时。
“每月工资又要涨100多元,虽然不多,但也是好事。”得知湖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消息,长沙某汽车美容店的洗车工刘纬很高兴。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今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确定,其中,最高档由每月1020元提高到1160元,增长13.7%;相较去年20%的涨幅,今年的增长幅度稍有下降。目前,长沙的标准正在报市政府审批,将于近期公布。
最低工资标准分四档
最高档1160元/月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据了解,根据全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长沙地区一般是选择最高档次执行,而怀化等地一般按最低档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