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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今年,四川已在21个市州确定了28个县级医院试点取消以药补医政策。按照方案,四川将在试点医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在控制总额前提下,试点医院将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疗技术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标准,降低大型医疗设备的检验检查费用。而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过财政、医保、价格政策联动,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从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建立新的保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运行补偿机制。同时,方案强调县级医院要降低县外转出率,力争到2015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为了进一步降低看病费用,四川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除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