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减免
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和贷款期限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同。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而四川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
应征入伍学费资助
每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