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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面深化改革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举行 深改头三年完成102项改革任务
2017-02-10 19:44:43  |  成都日报  |  徐璨 王雪钰

【国资国企改革】

国企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办法

有望下月出台

去年,四川国资国企改革初步构建了“1+20”改革制度体系,可以说是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确立。从改革制度体系到改革落地落实、见效,2017年,四川国资国企将重点在哪些方面着力?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四川省国资国企改革着力点将聚焦“六个突破”,即规范董事会建设,成都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重组整合,股权多元化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新突破。针对备受关注的国企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问题,据悉,今年四川省将深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其相关办法将力争下月出台。办法出台后,四川省还将在省属国企选择3-5户进行试点,成都市州属及以下国企也选择3-5户进行试点。

据了解,去年3月,四川省就公布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办法,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健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在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国资委已经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下一步准备在两户省属企业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另外,还将在三户省属企业二级公司及其以下层面进行试点。据悉,截至2016年底,四川省属国企及所属各级企业已经有49%发展成为了混合所有制。

而针对备受关注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四川省根据国务院出台的《意见》的要求,并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已制定了省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相关办法,将力争下个月出台。对于办法中很多关键规定,都严格遵守国务院的《意见》要求,并严格执行。比如关于持股比例,《意见》规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同时,在办法出台后,四川省国资委还将在省属国企选择3-5户进行试点,成都市州属及以下国企也选择3-5户进行试点。

本报记者 徐璨 王雪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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