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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村规民约”:儿女不孝用“大喇叭”通报
2016-08-25 09:30:55  |  中国新闻网  |  刘刚 吕杨

“以往子女对我不是很好,如今变化很大,我也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24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75岁老人黄炳银告诉记者,自从村上的村规民约实施后,自己的晚年生活也随之变好了。

据了解,针对村里出现的村干部不作为、村民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未构成违纪犯罪的行为,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解决村内的一些事情。

村民共同学习村规民约 刘刚 摄

凰凤村村支部书记张义平告诉中新网记者,“村规民约”在凰凤村已经施行10多年了,原来的都是镇政府根据上级政策统一制作印发的宣传单,内容大都是框架性的东西,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使得老百姓接受起来很困难。2009年开始自己担任村支部书记,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走访调查,收集了村民们关于村规民约的很多意见和建议。

“我搜集整理出的都是一些当地处理事情的‘土办法’。”张义平介绍,他把个人拟定的新约交给村委会和部分村民讨论,大家都觉得很不错,实用性很强。于是我向镇上汇报并提交了新村约内容。经过镇上把关修改后,新村约基本成形,确定了5大方面24条。后来经过村委会、村支部讨论研究,召集村民召开了“院坝会”逐条评议、修改。最终,新村约于2014年12月29日在全体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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