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广安首起见义勇为行政诉讼再开庭 真相扑朔迷离 
2016-07-05 09:55:28  |  四川在线  |  刘川 王诗侠

四川在线消息(王林四川日报记者 刘川 王诗侠)6月21日,本网曾报道《救人?不慎落水?广安首起涉见义勇为行政诉讼案开庭》。7月4日,本案再次开庭,在法庭举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原告黄利强举出多项证据,证明柏某前后两次说法不一因受家庭干扰,应当以其后一次证言为准。被告代理人刘斌则认为,原告所举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黄磊确系救人身亡,即使是救人身亡,也应当认定为特定条件下应承担的搭救刘某的“义务”,不符见义勇为评定标准。当天庭审并未当庭宣判。

唯一证人:

抛下两份证词如今无处寻踪

2013年8月18日,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17岁少年黄磊与12岁少年刘某同时溺亡。作为现场唯一目击者,黄磊的同学、刘某的表姐柏某先说黄磊与刘某为意外落水死亡,后又表示黄磊为救刘某英勇牺牲。这“两个真相”让黄磊是否是“见义勇为”难以认定。

3年来,黄父多方收集证据,坚信儿子见义勇为,誓要为儿子评上“见义勇为”称号。主管部门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广安区综治办)以不符评定标准为由,未授予黄磊该称号,去年7月,黄父一纸诉状将广安区综治办和广安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黄利强坚持认为,柏某前后两次矛盾的证言,前一次是因为受到外界干扰,后一次因“良心过不去”说出真相。他说自己并不怪柏某,他与柏某快两年没有联系过了。“我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给儿子一个名誉。”

现场唯一证人柏林珍并未出庭,7月4日下午,记者尝试再次联系在广东汕尾打工的柏林珍,被告知其电话号码“已经过期”。

本文共3页 123
更多关于【见义勇为】的新闻
[下篇文章]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道318线飞仙关段施工前往甘孜要绕行
[上篇文章] 绵阳安州区秀水车站门口三轮车抢客 车祸频发影响车站运营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