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事发——
退还赃款为时已晚
纸终究包不住火。
“咋回事呢?凭啥领不到我的养老保险金?你们要跟我说清楚!”2013年8月的一天,刚刚年满60岁的鹿厂镇白草村村民张大爷满怀喜悦地来到镇上的农村信用社,准备领取自己的养老保险金。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工作人员竟然说卡里没有钱。张大爷非常生气,与工作人员理论了起来。
后来,鹿厂镇越来越多的群众来到信用社反映领不到养老保险金。这一情况很快引起镇政府的重视,在核对信用社的相关账目后,嫌疑直指祁国莉。
“小祁为人谦逊、做事稳重,平时不多言不多语的,怎么可能挪用那么多钱?”听到这个消息,祁国莉的同事们都不敢相信。可随着相关调查的逐步深入,祁国莉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案发后,祁国莉的家人想方设法地挽救她,再次四处筹借资金。截至2014年1月,祁国莉分两次共计退回40余万元,但剩余的98.9万余元至今无法追回。最终,祁国莉被开除党籍。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祁国莉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责令其退赔98.9万余元。
鹿厂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新农保”工作的相关领导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全部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