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8日,宝兴县检察院对王某林父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于去年11月21日,对两人提起公诉。2015年12月30日,宝兴县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王某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王某红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王某红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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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砍伐运输售卖重点保护植物 四川102人被判刑
19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去年1月到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9 件376人,批准逮捕192件266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73件1132人。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的办案数量大幅提升。起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被告人共295人,起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102人。
同时,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起,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二批重大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共21起。挂牌督办案件中,已立案 34人,批准逮捕 13人,进入审判环节 10人。其中3起挂牌督办案件共8名被告人已获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