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3点,自贡发布了《自贡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如果在自贡区域内发现有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人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该办法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记者了解到,举报人须实名制,但参与举报案件查处和举报奖励办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最大亮点举报者最高获30万奖励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刚刚过去的2015年,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违法案件1184件,结案 1124 件,没收不合格食品10482公斤、药械919个品规,罚没金额408.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7件。其中通过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服务热线共受理相关投诉举报584次。
据新闻发布会发言人介绍,该《办法》中提到,举报人所得奖励金额将根据所提供的被举报方违法事实、线索、证据及查证结果等分为一、二、三级,食品药品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评定,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对举报事项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最终被举报人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奖励,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且额度最高,最高额度是被举报人判处无期徒刑及死刑的举报,奖金为15-30万元。”新闻发言人表示,如果举报奖励金额超过30万,将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办法》还鼓励内部举报;通过收寄验视等手段发现通过寄递渠道运输非法食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样可获得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