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南充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正常缴纳10年从未使用可提取
2015-10-30 14:11:51  |  华西都市报  |  谢杰

日前,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关于完善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的通知》的新政。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切实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养房(包括自住住房的维护、修缮、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需求,让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制度规定的权益,缴存职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0年以上、从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提供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配偶名下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月以来公积金被提取3000万元

据了解,新政从10月开始实施,由于国庆节放假,具体业务从10月8日开始办理,截至26日上午,全市已有符合条件的501人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3241万元。 “我儿子马上要结婚了,最近正在看房子,刚好首付款还差一点,原本计划找亲戚借,现在把公积金提出来刚好支援儿子。”家住南充市金鱼岭路黄角树小区的何先生,28日上午带着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了86000元。

异地贷款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日前,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而南充已于今年初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将缴存地由省内拓展至全国。

本文共2页 12
更多关于【公积金】的新闻
[下篇文章] 四川商业车险改革明年启动“低风险”车主续保费用将更低
[上篇文章] 眉山城区市民刷卡买低价卷纸被骗 卡内16万存款不翼而飞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