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太仆寺农商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恪守服务“三农三牧”宗旨,以信贷服务为平台,以信用工程创建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阳光信贷”工程,推广自治区联社“2345”阳光信贷服务模式。
该行强化贷款管理,提高贷款发放透明度。他们通过修改完善《贷款管理办法》、《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流程》、《贷款责任赔偿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办法,实现涵盖全行信贷业务的方方面面;严格按照阳光信贷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全部实施阳光信贷工程,增强贷款发放透明度。
同时,该行采用信贷服务大厅办贷、柜台办贷和到村(嘎查)集中送贷三种服务方式。由支行根据自身情况自主确定,按照信贷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以内做出审批结果。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予以说明原因,最迟答复时间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最大程度满足借款人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