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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房产新政买房每平米补助200元财政给予利息补贴 不受户籍及套数限制
2015-06-12 16:46:07  |  四川在线  |  刘光彬 李华刚

泸州房产28条【全称《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8条措施》(泸市府办发[2015] 19号)】颁布实施一个多月后,昨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再次发文,针对该措施又增加了6条补充通知。

据了解,该补充通知主要对优化公积金政策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进行了补充说明。该补充通知取消了对再交易房(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对房龄的限制,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而对于公积金签约楼盘项目来说,其保证金也统一调整为了贷款发放额的5%。

另外,最值得买房市民关注的一点是,凡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户籍及套数限制,均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购买二手住房的,给予60元/平方米的补助;所需补助资金仍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凡在泸州主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二手房除外),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由财政给予利息补贴,并且仍然不受户籍和套数限制。补贴标准为:以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为利率上限,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补贴时间从2015年6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该补充通知的有效期与泸州28条文件里面的有效期一致,即从 2015 年 5月1日起,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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