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农村土地流转信贷模式作为试点刚刚起步,风险较大。针对可能会发生的因为收购农地后没有形成有效需求,不能及时转让出去,或者转让后受让方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经营无法进行下去的问题,我们制定了相关风险防控措施:一是以收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二是根据订单发放贷款;三是涉农补贴资源整合;四是开设承租户保证金账户;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六是政府兜底,承诺经法定追偿和风险补偿后仍有差额的,由财政资金进行补足。”李晓明说。
周佐表示,确权是农地有效抵押的前提。抵押要在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取得登记证书。在田东土地流转创新模式中,流转土地的确权问题制约了企业进一步的融资能力和信贷投放力度。
在采访中,周佐还向记者表达了他的忧虑。当前,在眼前可见的利益下,农民愿意流转土地,签订几年到几十年不等的流出合同。未来,如果经过规模化发展的土地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农民“眼红”违约,中介公司如何对承租企业负责?如果承租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遭遇困难弃耕,中介公司也将面临巨大的损失。在这些方面,政府尚未有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