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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2015-02-03 11:12:44  |  华西都市报  |  李天宇 李智 董兴生

对于公众较为关心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入户政策,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只要在设区的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意见稿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可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随着居住年限的增加,公民还可以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

目前,四川的户籍改革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城市落户的条件已经很低,许多地方已经是“零门槛”。2013年5月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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