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遵循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根据县级实施方案自主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引导,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