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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大县调查报告“家庭农场”寻路四问
2014-08-18 23:26:13  |  四川日报  |  张守帅 张彧希

“家庭经营”如何认定?

——构成多样,重在公司化运营,只学样子没戏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自然是“家庭”。记者调查发现,成都市对家庭的界定,采用了“广义家庭”的概念。

詹天兵代表了狭义上的家庭,出资成员包括他的父亲、大姐和弟弟。崇州市桤泉镇梦农业家庭农场的法人代表叫尹遥霞,她的成员包括父亲、母亲、婆婆和丈夫,系姻亲关系。杨波的关系图更复杂,包括了他的妻子、岳父、岳父的兄弟、连襟。“家庭农场实质上就是企业,至少是一个小微农业企业。”詹天兵说,与作为种植大户的自然人不同,家庭农场获得了法律认可的市场主体地位,可以大胆放心地经营。“企业就应理顺管理机制,建立财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接市场,更好地获得信任。”

尹遥霞办公室的墙上,贴着公司章程和一张分工图:她抓财务和育秧,父亲负责农机调度,母亲着手后勤保障,婆婆负责劳务组织,老公罗通是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者、应用者。

这会不会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分工?“就是要按这个来,我们有1730亩地,不然怎么管?以后分红,也是按这个。”罗通说,他们有13台大型的农业机械,常年雇佣8个工人,“每个成员不仅要承担责任,还得发挥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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