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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计生委:每个县(市、区)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
2014-08-14 21:04:21  |  成都日报  |  余书婷

昨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公布。根据《实施方案》,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而且将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科学薪酬制度等方式,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非禁即入”

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2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8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医院。

加快社会办医也是《实施方案》中关于合理配置县域医疗资源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方案》提出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准入条件,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加快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区域规划、医保定点、审批准入、学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政策。同时,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等对口支援,支持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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