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绵阳市、德阳市企业冠“四川(省)”名称可当地办理
2014-04-01 23:17:37  |  金融投资报  |  罗辑

从4月1日起,四川省绵阳市、德阳市的投资者,在工商登记注册中需要冠“四川(省)”字样名称时,无需到省工商局审核办理,可在当地市级工商机关直接办理了。这是四川省工商局为贯彻《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推出的又一项具体改革措施,这项改革将逐步在全省推开。

据四川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原来的规定,全省范围内包括在市、州登记注册的企业,如需冠四川或四川省名都要经过四川省工商局审批,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又增大了投资人的负担。对此,四川省工商局启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人申报企业名称。改革后,凡在全省各市、州辖区内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中需冠“四川(省)”字样的企业,四川省工商局委托市、州工商局核准,不受注册资本限制。目前,四川省工商局首批对德阳、绵阳市工商局冠名核准进行培训,逐步完成对全省各市、州的委托核准。

提高工作效率是本次委托核名的主要目的,省局要求各市、州局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名称应当日核准。同时,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要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并不得再下派委托至区、县工商局,杜绝越权核准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核准的企业名称。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更多方便,四川省工商局还推出冠省名内资企业名称互联网上申请和预先核准。投资人可通过互联网向各级工商部门提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无须到各级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现场申报。网上核名系统开通后,现行企业名称窗口申报远程核准方式与网上核名同时并存,继续运行,不得强制申请人必须进行网上核名。

省工商局提醒,实行冠名审核委托后,省工商局直接受理冠名审核的企业仅包括: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企业)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自然人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住所在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公司(投资人也可自主选择市、区工商局为登记机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住所在天府新区(核心区)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本文共1页 1
更多关于【工商登记】的新闻
[下篇文章]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创新驱动供应链金融稳健发展
[上篇文章] 四川借道“新丝绸之路”加速与欧洲合作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