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述文件规定的细则看出,规模适度和风险可控。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单个成员股金所占比重不超过10%,互助金不超过10万元;本社总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股金+互助金总额);单个成员融资一般在3万元以下,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合作社并没有吸存功能,储户所谓的“存款”利息合规讲法应该是“社员互助金占用费率”,且“原则上不高于当地金融单位同期同档贷款利率。”
事发后,合作社的违规操作,才开始浮出水面。比如在2010年8月成立后,以“存款”名义公开在这些储户中违规吸存。而事发后,被卷走的储户资金初步统计的3200万元也已远远高出了政策规定的“本社总规模”2000万元。
“因为在对合作社的监管中涉嫌存在问题,当地政府农经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高淳区政法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