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巨额利润,沈某、金某和“银子商”虞某、黄某商议,由日新公司修改数据,增加“乐豆”,出售给“银子商”。然后,“银子商”再高价卖给玩家,从中赚取差价。
这就像是“印钱”,一旦“乐豆”投放多了会“通货膨胀”,因此沈某等人又通过回收来稳定物价。
除了通过“银子商”向玩家低价回收,沈某等人还让技术人员设计了机器码程序,用机器人坐庄和玩家对赌,以此消耗玩家的“乐豆”。
通过一系列的调控,“乐豆”不仅没有贬值,还从最初的20元每100万个涨至案发时58-60元每100万个。
想方设法转移非法所得
日新公司分工明确,沈某管钱,金某管日常行政事务,李某帮助公司从事报税、年审工作。
另外,研究生毕业的技术员苏某负责赌博软件的开发,钱某负责服务器的租赁和维护,孙某负责网站管理……
日新公司成立之初,沈某和金某给员工们发的是固定工资。赚得盆满钵满后,他们开始给元老级员工分红。
除了投资担保公司、房地产项目等,沈某还想方设法转移非法所得。比如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转账。
对于涉案18人的7亿多元非法所得,昨天法院判决全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