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时间,两次发案,作案地点均在三台山公园附近;其侵害目标相同,均为在此玩耍的年龄较小的女学生;作案手法相近,在偏僻处以暴力威胁等手法实施犯罪行为。侦查人员分析,很有可能为同一嫌疑人所为。
2013年春节,侦查人员放弃休息及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加班加点,一边继续扩大侦查范围,一边继续蹲点守候。
2月20日12点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再次向未成年少女伸出了魔爪,南江县某中学女生董某、王某到南江县城三台山公园玩耍时,被一青年用玻璃碎片抵住王某的脖子,向二人索要钱财。
董某将身上仅有的80余元现金交给该男子后,该男子遂对王某采取搜身的方式抢走现金200余元,并抢走董某价值600元的“三众牌”手机,抢走王某的价值1000余元的“高新奇牌”手机一部。
该男子将王某和董某的钱和手机抢走以后,便用董某脖子上白色的围巾将二人的手捆绑,叫二人前往山上拿手机,遂逃离现场。二人见犯罪嫌疑人离开后,才敢解开围巾离开现场,跑至朝阳广场借一超市的公用电话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