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尔街日报》记者白水德彦(Norihiko Shirouzu)评论认为,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达成类似合作协议都属平常,但吉利在与沃尔沃的合作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吉利之前从低成本小型车起家,而沃尔沃则定位于豪华车,倘若采用相同的技术,有可能对后者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沃尔沃采用的技术中,原东家福特持有部分技术产权,这也是双方必须考虑到的因素。
有消息人士表示:“高管都充分认识到谈判技术共享很容易,但正确执行却有难度。对于吉利一方而言能够显而易见迅速获利,不过必须确保不会发生草率执行导致沃尔沃品牌弱化。”
另一名消息人士分析指出:“部分技术对于豪华车企来说已经过时,但对于普通主流车企来说仍堪当大用。换句话说,沃尔沃和吉利之间有多重可能实现技术共享,不过我们必须确保两边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