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王建铆表示,从GDP到人均可支配,中间要经过一系列环节,这就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问题。
GDP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项是劳动者报酬,也就是全体劳动者的全部税前收入,包括工资、社保及其他福利,也包括个人所得税。第二项是生产税净额,即政府在生产过程中收取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第三项是固定资产折旧,即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资本。第四项是营业盈余,主要是企业的税前利润,包括企业所得税。
王建铆称,北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人均GDP的40%是偏低的,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很低的社会保障水平,这一比例比一些富裕国家至少要低10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收入偏低主要是因为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或者说是另外三部分占比偏高。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如果固定资产折旧数额大的话,总收入中可供分配的就相应减少。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