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400-633-4033
四川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
2011-11-29 11:18:26  |  成都晚报  |  张照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明年我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将按不低于20%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并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擅自放大标准。

通知称,在住房建设部门公布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后,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通知称,明年我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将按不低于20%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另外,通知强调,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房型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擅自放大标准。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购买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以及违约处罚等条款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强化履约监管。

本文共1页 1
更多关于【公租房】的新闻
[下篇文章] 鄂尔多斯楼市真相:成交僵持未见“3折房”
[上篇文章] 雅康高速二郎山隧道下月动工 今后成都4小时到康定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西南在线。
Copyright © 2006-2020 swol.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南网络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