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爱华居委会辖区内,15岁智残男孩洋洋的直系亲属或已过世,或身体不好,孩子陷入无人监护的困境,居委会便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近日,徐汇法院判决指定居委会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
据了解,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可担任监护人,包括成年子女、配偶、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若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经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种情况极为罕见。徐汇法院判定由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这起案件也是该法院的首例。
为何申请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爱华居委会徐书记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洋洋患有脑瘫,还有癫痫病,他的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洋洋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2019年11月9日也去世了,现在只有外婆还在世,但外婆上了岁数,而且还患有帕金森症,不适合做监护人。“我们咨询了一下民政部门,决定申请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成为洋洋的监护人后,居委会如何照顾他的生活?对此,徐书记表示,孩子需要随时有人陪护,居委会通过民政局联系了养护福利院,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照顾他的生活。这家福利院直接与居委会对接,“我们会定期派人到福利院看望他,福利院也会拍一些视频和照片发给我们。”
护理费用由谁来承担
徐书记称,居委会作为监护人,每个月交给福利院照顾洋洋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由区民政局来出。“洋洋看病的钱医保可以承担一部分,自费的部分我们协调了接到的帮困金,可以补上。另外,他可以申请残疾人补助。照顾洋洋的费用都是合法合规的,是经过严格审批的。目前看,费用基本够用,他以后如果得什么大病,再特事特办,申请专项费用解决。”
作为洋洋的监护人,洋洋家庭的财产如何解决?对此,徐书记表示:“法院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除了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居委会换届是否影响照顾孩子
居委会作为基层政府组织,如果发生换届、人员流动乃至机构撤销调整等问题怎么办?
徐书记说:“人员流动这一块不用担心,现在居委会都有法人证明,上面写有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负责人。如果居委会的人员出现了流动,法定代表人也要重新注册。法院判决的主体是居委会,变更后,新的法定代表人也就将这个权利和义务同时承担了。”
文/本报记者 张子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