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到2019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50%
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其他设市城市和县城力争达到15%
本报讯(记者 刘佳)5月31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受省政府委托,向大会作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污水处理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四川省拟安排1.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
初步统计显示,至2017年5月底,全省运营城市污水处理厂952座、镇(乡)污水处理装置1553个,处理能力861万立方米/日,排水管道总长度46000公里,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5%和75.2%。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显著增强,但存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管网不配套,五分之二的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负荷率低于75%等问题。为此,四川省将继续实施《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到2019年底,全省城市、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50%;地级城市和县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和75%,县城力争达到60%;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其他设市城市和县城力争达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