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困难群体可在新农合报销或大病保险赔付后分开、单次进行再保险报销,也可在年底一次性累计报销,所有报销(赔付)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当次报销(赔付)所涉医疗总费用。万源市内病人再保险报销在万源市内定点医院或万源市新农合中心即可进行,万源市外医治的病人在户籍所在乡镇医院或万源市新农合中心报销。
“新农合报销后随即报销再保险的,只需提供新农合报销所需资料和农村困难群体人员身份核实证明(所在乡镇政府开具)即可;未及时在新农合报销后进行再保险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赔付后申报再保险的,需提供患者新农合报销审核表(大病保险赔付结算单)、农村困难群体人员身份核实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本人或家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据万源市新农合中心负责人介绍,再保险工作由万源市民政局牵头,并派驻工作人员到万源市新农合中心集中办公,充分依托万源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村困难群体提供“一站式”报销服务,避免多头跑路、重复繁琐提供报账资料。
万源市新农合再保险报销试点工作已于今年8月1日起启动实施,受理对象为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医治的农村困难群体,提交报账资料和报账结算时间至2017年6月30日止。截止8月24日,已有111名困难人员报销再保险29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