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陈俊自行驾车或包车送手下时杨、孙小波、朱龙、吴同及王操等人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丁蜀镇等地的各大酒店发放招嫖名片。发完名片后众人返回网吧,边上网边等“生意”。一旦有“客人”打电话联系,陈俊在谈妥价钱后,就会安排车辆接送卖淫女去约定地点卖淫。每天在网吧“上班”至凌晨4点左右,众人返回酒店住宿。
据承办检察官王学涛介绍,陈俊作为老大,在该团伙中地位超然,说话从不打折扣,定下的规矩众人都必须执行。如果手下做不好,陈俊就会对手下打骂并亲自出马管理。小赖不愿意留下工作,陈俊不仅带领手下将其灌醉,还驱车至偏僻处殴打、辱骂,并与团伙成员在汽车内对小赖先后两次实施奸淫,最终成功“说服”小赖。吴同在看管小赖的事情上犯了错误、看丢了人,随即也遭到了陈俊的打骂。
在金钱管理分配上,大家也都听从陈俊定下的“规矩”。除卖淫女外,团伙成员主要有包车、包房以及发放名片等分工,陈俊对每种分工都设定了明确收入标准。每次卖淫后,卖淫女能够从嫖资中分得一半,负责开车接送卖淫的每天300元,发放招嫖名片的每天100元。“工资”实现每天一结,从不拖欠。
生意好的时候,团伙成员也拉拢同在网吧上网的一些初、高中毕业生帮忙发名片。因为收入立时兑现,这些社会闲散人员都乐于参与帮忙,并不介意“生意”是否合法。
一对一模式管理“稳固可靠”
在对团伙成员以及卖淫女的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每个卖淫女均有对应的负责人,其中朱龙负责陪卖淫女婷婷、汪兴负责接送小梅、孙小波负责接送小静、吴同则负责看牢小赖防止逃跑。王俊自己则负责小惠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