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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中国西南腹地的贵州长期发展滞后,改革开放的程度不深、力度不够,但也保留了青山绿水。贵州一直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立足自身优势实现跨越发展的新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志在通过生态文明改革实现科学发展、后发赶超。
在破解区域发展和生态保护这对“孪生兄弟”的纠葛困局上,赤水河在贵州省八大流域中尤为突出。如何找准行之有效的抓手和突破口,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面对以上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围绕赤水河流域设计了互为支撑、相互关联的生态文明改革措施。
立足“责权明晰”,抓自然资源使用管理及审计制度建设
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原因是资源使用及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
“建立流域资源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贵州省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建立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以及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已有产权登记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加大自然资源资产责任追究力度,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作为流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立足“底线”,抓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设
赤水河流域地貌复杂、山高谷深、地质构造复杂、河流纵横,是长江上游和贵州的重要生态樊篱,是贵州重要的水土保持区。如何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对赤水河紧紧守住经济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有重要意义。
赤水河生态红线按照省级指导、地方组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划定。划定的赤水河流域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将区域分级分类的精准化管理模式纳入政府常态化工作。
具体实施上,各县(区)政府是严守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管理责任;同时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生态保护红线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确保各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和比例原则上维持不变。在常态监督上,赤水河流域各区(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强化红线刚性约束,切实做到守“线”有责、守“线”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