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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年1月,奉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邓某销售的这两款药均没有药品批准文号,只有食品批准文号。经认定,邓某购买、销售的这两种“药品”,是网上违规销售的假药。截至被查获时,邓某诊所内的两种假药一共销售了70多盒。
今年3月,邓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月,案件被移送至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认为,邓某销售假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内部衔接机制,检方将该案作为公益诉讼线索移送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邓某追回药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也是重庆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登报道歉还要召回假药
今年8月初,邓某站在了被告席上。面对法官,邓某的眼神黯淡,他明白自己犯的是一个医生最不应该犯的错。
法院一审依法判处邓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禁止邓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没收查获的63盒假药;要求邓某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邓某要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召回已销售但尚未被使用的假药,并依法处置以消除危险。
“我认罪,不上诉。”邓某表示服从判决。
本报记者 钱也 通讯员 刘庠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