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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不是封闭的,不能只是局限在乡村内部重建和提升。新的历史条件下,成都的乡村振兴必须是开放性的,必须有城乡双重资源的集合和集成,既有农村内部资源的激活集聚,又有城市外部资源的整合进入。城乡融合并非简单是统筹城乡条件下的发展资源数量的分配过程,不是一块蛋糕在城与乡之间如何切多切少的问题。城乡融合意味着城乡发展战略思路的重大调整,由城对乡的带动发展变为城与乡的共同发展。城乡融合至少包括城乡资源平等公平的自由交换、城乡产业一体的共同发展、城乡互动性共存三方面的主要内涵。因此,成都应该通过城乡融合实现城与乡互利共赢,进而构建共生共存的新型城乡关系,这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要素融合、产业融合,还是空间融合,构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要求。从另一角度看,以城乡融合实现乡村振兴具有多元政策目标,成都不仅要保障原有户籍乡村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而且也要保障新进入乡村发展群体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黄月 本报记者 李萌 陈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