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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肇庆市封开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例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6年12月15日,被告人吴某某与另外一名男子一起捕捉一条长2米多、重约20斤的蟒蛇。吴某某于当天傍晚在韦某某家中将该蟒蛇宰杀。其中一名村民将捕猎蟒蛇的照片发到朋友圈,公安机关根据照片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经鉴定,该蟒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2016年12月17日,被告人吴某某被肇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取保候审。封开县人民检察院遂向封开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封开县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吴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