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川陕两省协同作战科学处置,1天内实现恢复性供水
7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针对今年5月,嘉陵江广元段发生铊污染事件,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妥善处置嘉陵江(广元段)铊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下文简称《通报》),其中指出,嘉陵江广元段发生铊污染事件,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环保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四川、陕西两省紧密配合,科学有序开展污染排查、应急监测、供水保障等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查明肇事企业并切断污染源头,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回顾
例行预警监测
发现水质异常
2017年5月5日18时,四川省广元市环境保护局例行预警监测时发现嘉陵江由陕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浓度超标4.6倍(《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立即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报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广元市人民政府按照《广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部署开展应急供水、调蓄稀释、水厂工艺改造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广元市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陕西省汉中市,两地迅速联合对嘉陵江沿线干流、支流河道开展污染源头排查,通过采样监测、科学分析等工作,锁定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为肇事企业。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制定应急整治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5月10日20时起,嘉陵江各监测断面全线达标;11日,广元市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事件取得阶段性进展后,川陕两省成立嘉陵江流域铊超标事件联合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及责任。将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等9名涉嫌违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其中4人因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正式批捕。目前,正在对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