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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判决 10名学生家长共补偿1万元
与小成一起玩游戏的学生家长廖先生等认为,根据共和学校监控录像及在场学生证明,参与游戏的学生并未与小成发生碰撞及肢体接触,相互有一定距离,属其本人意外受伤;而小成还是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负有安全管理责任。故家长认为,参与游戏的学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学校对学生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该学校辩称,学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教育、管理,在各班教室悬挂了《中小学生守则》,向每个学生发放《学生手册》等,其中写明“不做有危险的游戏”等。而学校的《共和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中也写明:“上体育课、活动课、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纪律和操作规程,要听从老师指挥,按有关安全规则和要求进行,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该学校还称,在小成受伤前,学校除将相关制度上墙、班主任老师每周在课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相关负责人多次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育外,学校还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另外,学校的骆老师还针对“课间活动安全”这一主题,对全体师生进行了安全教育,提出了9项课间安全需要注意事项,其中一项是:“课间运动不要太剧烈,不要追逐打闹,避免撞伤或摔伤,要做到文明休息……”
经过近3小时的法庭审理后,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已尽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另外10名参与游戏的学生也无责任,但鉴于他们在与原告共同玩游戏的过程中,原告受到损害,酌情由这10名学生对原告小成的损失各给予1000元补偿,该款由这10名学生的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