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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下午,张先生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场地证明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等资料提交到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工商局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张先生的公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失信者后果更严重
成都拟出台联合惩戒
你以为以上这些就是未及时年报的最严重后果?不!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正在酝酿出台《关于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联合激励惩戒的工作方案》,计划整合政府各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使用,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健全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约束机制。
该《方案》明确,列入联合惩戒的对象包括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受限年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6种情形。联合惩戒包括责令变更、限制登记、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惩戒方式4种措施。
“年报截止日期一到,系统自动关闭,所有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后,将被“拉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根据《方案》规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就会被采取“限制登记”的措施,即:三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担任的责令所在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目前,成都市已经有36787户企业因未及时年报而进入了经营异常目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了限制或者禁入。“未来实施联合惩戒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还将被各部门联合惩戒,失信者将寸步难行。”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