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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
已支付赔偿,希望生活重归平静
在接下来的庭审上,刘素梅称,事件的发生是因为何家挖自家的桑树,是对方的过错在先,而且在冲突中,自己的两位叔伯也因此受伤。何家和刘素梅的官司纠纷很快成为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说,刘素梅出资为村里修路确实给村民们带来方便,但后来引发的伤人事件超出很多人的意外,“这就是一件小事情,大家都退一步,哪里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
6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广安区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方虽然有错在先,但刘素梅遇事也应该冷静,刘的其中一位叔伯尹某在劝阻过程中与何某的儿子发生打架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刘素梅见叔伯受伤本应劝阻或报警的方式处理,刘却拿抓耙去帮忙,这个时候,一旁的何某妻子文某也参与其中,并与刘发生争吵、抓扯,在此过程中又造成文某受伤。法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最终判决,刘素梅对何某儿子受伤一事承担20%责任,并对文某受伤承担50%的责任,两者共计赔偿何家8004元。目前,刘素梅已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何家。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生活能够平静下来。”刘素梅说,因为官司的事情,她现在甚至有些害怕待在村里,担心人们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