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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岁的刘素梅,曾是村民眼中公认的“好人”。2015年,刘素梅自己拿出4万元钱,为村里修了一段400米左右的公路,让全村人出行更方便。为了修路,她将家里的田土调换给修公路被占地的村民何某,但由于换地时双方没有做出明确约定,事后引发纠纷,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致多人受伤。因为何家两名伤者住院医疗费等赔偿问题一直未谈妥,何家随后将她告上法庭。目前,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何素梅赔偿何家8004元。
修路
自掏腰包4万元 她成了公认的“好人”
埝湾村5组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广罗乡,与岳池县齐福乡接壤。46岁的刘素梅就住在这个100多人的村落里。其实,贯穿村落的公路并不长,只需将村子两端已通的毛坯路连接起来就可以,大约400米左右。刘素梅试图劝说村民们每家每户凑钱修路,但少有人响应。“村里基本上都是老年人,他们说自己没得钱,另外,每户出多少钱也是个难题,比如说有的人家女儿出嫁了,但是户口在村里,这个(钱)又该怎么算?”
2015年,刘素梅做了一个决定,自己出钱、出地,修一条公路。刘素梅为修路做了初步预算,家里有5万元积蓄,这足够请施工队了,另外,修公路需占用的土地,自家的土地可以拿出来,调换给被占地的村民。
2015年10月份左右,施工队开着挖掘机进入村子。“花了两万元请的挖掘机,然后我包施工队的生活,另外修路占地涉及的青苗赔偿等费用,也是我拿钱出来赔……”刘素梅说,修路的计划得到村民们的大力支持,有人帮着砍树,涉及被占农田的多少,村民会来帮忙丈量,道路走向,也有人帮忙规划。
很快,一条长约400米的毛坯公路修好。刘素梅算了一下,除去各项开支,先前预备的5万元还剩9000元左右。刘素梅也因为出钱修路的事情,成为村民们公认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