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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向用人主体放权、给人才松绑,四川省人社厅等7部门日前印发《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以下简称《十条政策》),从公开招聘、人员流动、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公共服务等方面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昨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十条政策》逐一进行解读。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政策适用于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各市州可参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扩大所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相关政策。
【聚焦·公开招聘】 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招聘条件、考试考核方式等
《十条政策》从优化方式、简化程序上给予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多自主权。可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核定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可以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也可以自主确定招聘条件、时间和考试考核方式。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核准、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后实施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拟聘人员审核确认和指导监督。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考核招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同时,对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团赴外招引的硕士及以上人员,用人单位可直接考核招聘,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