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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14日,全省已有自贡、绵阳、乐山、宜宾、巴中、雅安、眉山、资阳等8个市,眉山彭山区、三台县等151个县(市、区),34530个村、5027个社区全面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四川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入最后攻坚、力夺全胜的关键阶段。
“常态化”督导推进工作
自2月下旬以来,四川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已组成十个督导组对各地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三轮检查督导。2月21日,召开了全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视频推进会,进一步要求各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紧扣节点开展全覆盖督导,重点检查村(社区)选举办法和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的制订落实情况,克服困难强力推进,必须确保三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各级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坚持定期督导,普遍实行了市级每半个月、县级每周、乡级经常性深入村(社区)一线督导检查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传导压力。督导工作要求形成督导报告或选情日记,汇总后集体研判下一步工作重点。全省换届选举督导工作保持了高压态、常态化,做到了不间断、无死角。
“零容忍”严明换届纪律
高度重视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元市明确了“村霸”及宗族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具体情形,将“村霸”欺骗群众、胁迫拉票、串联贿选和宗族势力“抱团组团”、排斥外族外姓、办酒请客等行为明确列入防范和整治重点范围。长宁县通过互动式电视机顶盒,换届纪律宣传做到了入家入户,民情直报渠道联通了每个群众。乐山市五通桥区立足防微杜渐,规定候选人不得在换届选举期间向亲属以外的群众发放微信红包。峨眉山市一社区在会场外设置候选人座席,要求候选人不得在选举会场走动,影响选民按自己的意愿划票、投票。会理县严肃查处一村委会预选时发生的严重破坏选举秩序事件,对抢夺选票的选民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村选委会主任和一村民小组长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