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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2020年前,在大中型灌区较为集中的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率先推进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2020年到2025年,全省重点灌区基本实现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相关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全面铺开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用10年左右时间,分步骤、分区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十三五”末,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到2025年,全省农业用水集约化局面基本形成。
《方案》将改革重点锁定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六个方面。
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灌排工程体系,2025年底前,新建、已建大中型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基本实现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加快农田水利工程确权颁证,明确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管护责任。
在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方面,依据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把灌溉用水定额细化分解到农户等用水主体并落实到具体水源;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回购和转让机制。回购主体为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灌区机构,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前提下,用水权可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在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方面,鼓励农户用水自治,推行“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水费计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