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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督察组还开展了环境保护问卷调查。
督察组成员来自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厅。督察期间,督察组还将开展个别谈话、调研座谈。根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掌握的问题线索,将选取6-8个县(市、区)开展下沉督察。督察期间,全程受理群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督察报告按程序报审后,向成都市委、市政府反馈,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被督察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领导朱志宏、王忠林、陈建辉、胡元坤、吴凯、王波、罗相水、谢瑞武、廖仁松、王川红、苟正礼、左正、刘守成、刘烈东、杨林兴,成都市法院院长郭彦、市检察院检察长吕瑶、市长助理韩春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