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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尚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请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登记机关进行换照。昨日,四川省工商局再次发布提醒:凡2015年9月25日前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农专社办理相关业务必须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证照不再有效。于2015年9月25日后设立或进行过变更登记的企业和已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换发。已吊销营业执照和已宣告破产的企业也无需换发,可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已领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再换照,由工商部门与相关部门后台共享信息。只要你的营业执照还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都要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照,或是在办理变更登记时,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换照不需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