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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国家督导评估,四川省16市(州)34个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9日,四川省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会”,会上,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宣读了对四川省16市(州)34个县(市、区)的督导评估意见。通过督导检查,16市(州)34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规定要求,至此,全省共有95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基本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在此之前四川省已有61个县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此后,督导检查组将把督导评估意见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审议后,对通过督导评估的县(市、区)进行最终认定。
9月4日至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了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16市(州)34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认定。此次督导评估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30所,其中小学144所,初中71所,一贯制学校51所,完全中学22所,教学点41个,特殊教育学校1所。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643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