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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新证据:
“打捞人员证实黄某系救人身亡”
7月4日上午9时,关于“黄利强夫妇请求撤销广安区人民政府不予认定黄磊为见义勇为的决定”一案,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原告黄利强举出柏某前后两次证言的相关材料、公安机关调查笔录以及一份“打捞人员证实黄磊系救人身亡”的录音材料。这份打捞人员的证言成为了庭审现场争论的焦点。
黄利强的代理人何定全称,打捞人员黄某听到柏林珍呼救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听到柏林珍说黄磊为救刘某而溺水的,并且打捞人员将黄刘二人打捞上岸后,发现两人相拥一起,黄磊一只脚还穿着黄色拖鞋,由此可以断定黄磊在溺水过程中与刘某抱在一起,黄磊确实对刘某有施救动作。
被告广安区综治办代理人刘斌称,原告在打捞人员证言中作假。“经过我们的调查,黄利强找到三名打捞人员,以见义勇为好为黄利强办养老保险为由,诱骗事发地三位村民编造黄磊救人身亡的谎言。”刘斌说,根据他们的调查情况,黄利强为让三位村民“说谎”,还专门给三位村民每人300元钱。
关于300元钱,原告代理人何定全没有否认。他称,黄利强付给村民每人300元钱,只是找他们了解当时的情况耽搁他们的时间而做出的误工补偿。